会议要求,要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。各级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,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精准施策,聚焦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,坚决打通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,推动构建权责统一、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。深化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,完善法官员额配置机制、初任法官培养机制、法官逐级遴选制度和法官员额交流、退出机制等,健全审判辅助人员的等级设置、薪酬保障、培训考核等机制,拓宽司法行政人员的晋升通道。
会议提出,要不断优化司法资源优化配置,大力推进矛盾前端治理、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。要认真总结推广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经验,精心抓好北京、广州互联网法院设立工作,积极探索符合信息化时代要求的司法流程和审判机制。会议还提到,要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,不断完善并全面实施庭前会议、非法证据排除、法庭调查“三项规程”,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,完善证人、侦查人员、鉴定人出庭作证机制。
此外,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推进刑事司法模式创新,积极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,完善常见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标准指引,推广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应用。认真总结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经验,巩固深化试点成果,推动健全中国特色刑事轻罪诉讼制度体系。
会议强调,要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。加强产权司法保护,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案件,促进形成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营商环境,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,服务三大攻坚战,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,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